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网上公示表

日期:2024年06月17日

用人单位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 河南省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 企业联系人 刘建波
项目名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项目
简介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为郑煤集团直管矿井。井田面积2.27km2,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开采二1煤层,开拓方式为立井、斜井上山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2023年度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结果为绝对瓦斯涌出量1.8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3.73m3/t。煤层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正常涌水量35m3/h,最大涌水量103.4m3/h。矿井“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机构健全,各职能部门均配备有技术人员,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有完善的通风系统,由副立井及主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4241m3/min,总排风量4540m3/min。主扇采用FBCDZ-№18(2×132kW)型轴流式节能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担负全矿井通风任务,主要通风机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主斜井绞车型号为JKB-2.5×2.3P型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担负主斜井物料、矸石、大件设备提升;副井绞车型号为JK-2.0×1.5/30型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担负矿井人员、物料提升;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型号为:RJY45-28/1800(A),担负矿井东翼人员辅助运输;
     矿井目前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15041东段综采工作面;2个煤巷掘进工作面:15011上付巷掘进工作面、15011下付巷掘进工作面;2个岩巷掘进工作面:15采区泄水巷掘进工作面、-175m水平皮带暗斜井及联巷掘进工作面。
现场
开展
工作
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 李红歌、吴彦 调查时间 2024年5月8日
采样人员 李红歌、吴彦、申会朋、尹京钊 采样时间 2024年5月11日-12日
检测人员 孙文丽、谭情情、张向红、高子寒 检测时间 2024年5月11日-15日
企业陪同人员 吕明辉、刘建波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氨、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和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照度)。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 本次检测地面、井下共设置总粉尘浓度检测点24个、呼吸性粉尘浓度检测点23个,地面、井下共设置个体粉尘检测36个(11个工种),检测结果显示15011上付巷(炮掘)掘进工作面打眼处、-175m水平皮带暗斜井及联巷(炮掘)掘进工作面打眼处检测点粉尘的峰接触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需要加强这2个地点的喷雾降尘及个体防护。
     游离二氧化硅 7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点:15041东段综采工作面、15011上付巷(炮掘)掘进工作面、15011下付巷掘进工作面、煤楼带式输送机,结果显示4个检测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粉尘性质为煤尘;-175m水平皮带暗斜井及联巷(炮掘)掘进工作面、15采区泄水巷掘进工作面、选矸带式输送机,结果显示3个检测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粉尘性质为矽尘。
     氨 5个氨检测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氨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氮氧化物 5个氮氧化物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氮氧化物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硫化氢 10个硫化氢检测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二氧化硫 5个二氧化硫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二氧化硫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锰及其化合物 1个锰及其化合物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一氧化碳 5个一氧化碳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一氧化碳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 本次检测16个工种,49个噪声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之内。
     工频电场 1个工频电场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工频电场8h时间加权平均值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紫外辐照度 1个紫外辐射检测点,用人单位机修车间电焊处机修工面罩内面部、眼部和防护服内肢体接触的紫外辐照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要求,15011上付巷(炮掘)掘进工作面打眼处、-175m水平皮带暗斜井及联巷(炮掘)掘进工作面打眼处2个检测点粉尘的峰接触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需要加强这2个地点的喷雾降尘及个体防护;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制度执行力度,及时对防尘设施进行维护、维修,避免因喷雾装置堵塞、压力不足导致防尘效果不佳。
     (2)对个别职业病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进行轮岗、换岗作业。
     (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检维修,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4)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为员工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发放台账,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佩戴的自觉性,加强佩戴的监督检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
现场照片
地址:郑州市 郑东新区 正光北街9号 王鼎国贸大厦 C座 15层 1501室 电话:0371-63828536
信箱:hnxtap@163.com info@hnxtap.com copyright 2006-2009 版权所有:河南省祥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