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盛威生物有限公司
新乡市盛威生物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新乡市盛威生物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牧野区平原路东段,东临107国道,南邻原平原路,北临农田,西临机械加工厂。该企业周边无居民居住,厂区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密集居住人群。该厂始建于2002年6月,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树起。该公司现有职工25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 该公司于2012年9月1日延期取得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豫G)WH安许证字(2012)00093号】,许可范围为氟化钾5000t/a。该公司自换证3年以来,没有新、改、扩建项目,氟化钾生产规模仍为年产5000吨,厂内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功能没有发生改变或调整。 该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12年4月5日在新乡市牧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该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自2012年延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15年8月31日到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要进行延期申请,我公司承担了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尹清涤
李建明 刘新伟 冯 伟 李德勇
李建明 刘新伟 李德勇
2015年4月7日
检查并评价该公司安全现状存在的安全问题。
经评价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现状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