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禹州市西部,隶属文殊镇管辖,该矿是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煤集团整合禹州大地煤业等小煤矿的批复》(豫资源整合办[2008]3号)文件,由永煤集团河南地方煤业公司整合禹州市大地煤业、文殊镇镇办一矿以及文殊镇葛沟煤矿三个矿井而成立的新矿井。2009年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了该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矿井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009年2月4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以豫煤规〔2009〕31号,批准了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初步设计。2009年7月29日,河南省煤矿安监局豫南分局以豫南煤安监〔2009〕101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2008年12月,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接管了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变更了《营业执照》及《采矿许可证》。矿井一直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只维持通风排水。2013年4月16号进入井下隐患整改,2013年8月份恢复技术改造工作。
2013年8月,矿方根据矿井条件及现状,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0年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国能煤炭[2010]241号及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精神,委托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进行变更,2014年1月工信厅以豫工信煤[2014]6号对设计变更进行批复,设计生产能力0.45Mt/a。2014年5月5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豫煤安监一〔2014〕69号文,批准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变更。
批复的矿井开拓方式采用三立井两水平上下山开拓(初期保留原设计主井作为前期排水井),报废原设计的主井(前期作为矿井排水井),修复利用界内原陈南二矿井筒作为主井,主井井筒净直径φ3.8m,井深236.5m,装备一对3t非标箕斗,担负矿井提煤、进风任务;原设计的副井作为技改后副井不变,井筒净直径φ4.8m,井深96.7m,装备一对1.0t轻型非标罐笼,安装梯子间,担负矸石、材料、人员的提升任务,兼安全出口和进风井。原设计的回风井不变,井筒净直径φ3.8m,井深61.8m,安装梯子间,作为矿井回风井和安全出口。一水平标高±0m,二水平标高-310m。矿井以一个采区,一个工作面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投产采区为12采区上山部分。
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在首采面施工中,由于轨道顺槽揭露地质构造,12030采面轨道顺槽穿过一条正断层,煤层底板起伏变化大、不规则,轨道顺槽从F9点到F4点坡度平均18度仰角,不适合采煤机进行回采;且受构造影响,导致施工12030工作面两顺槽不平行,始采倾斜长105米,回采结束倾斜长179米。生产时需要频繁安装支架,不能充分发挥综采机械化优势,安全隐患多等原因,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变更进行修改,变更修改的主要内容:
1.首采工作面长度修改:原设计变更首采面为12030(切巷长87m),在12030回风顺槽施工至80米揭露一断裂构造,造成煤层下移,落差35 m;煤层产状也相应发生变化,底板起伏不平,煤层分布在南部倾斜长105米,北部倾斜长179米,致使12010和12030合并为一个工作面,采面编号为12030工作面。
2.采煤工艺修改:原设计变更采用轻型综采放顶煤工艺,本次设计变更修改为悬移支架炮采放顶煤工艺,结合井下工程要求,完善工作面设备配套,保证了矿井机械化装备水平,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3.11采区布置位置修改:原设计变更11采区上山位于排水井以南140m,施工期间矿方为保证施工进度,利用于排水井以北90m已有的巷道进行修复,加长11采区左翼工作面走向长度,系统更合理,利于发挥矿井机械化设备的优势,便于矿井生产管理。
4.鉴于以上井巷工程和设备配置的变化,以及新近出台的标准、上级文件等要求,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部分机电设备选型也随之调整。
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经豫工信煤〔2015〕314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变更(修改)的批复》及豫煤安监一〔2016〕67号《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批复》批复通过。
矿井于2009年9月开始技改,2019年3月,技改工程全部完成。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国能发煤炭〔20191号〕)规定,2019年4月9日,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文件(豫煤层气〔2019〕45号)《关于备案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正式联合试运转方案的报告》对矿井联合试运转进行了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矿方委托我公司对该矿技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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