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鑫冠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河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导则》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有关规定,我公司受洛阳鑫冠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洛阳鑫冠化工有限公司是2008年1月经汝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改制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汝阳县城东工业区(汝阳县小店镇),目前该公司产品生产能力为:液氨6×104t/a、粗甲醇3×104t/a、碳铵3×105t/a、副产物硫磺1000t/a、工业级液体二氧化碳4×104t/a。本次评价范围为:鑫冠公司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储存设施以及与此相关的公用辅助设施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任家骏 刘新伟
张剑锋
刘新伟
任家骏、刘新伟、王建林、尹清涤、曹清华
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和复查
2013.5.6完成备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