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
支撑作用有关统计分析报表的通知
规划函〔2012〕4号
各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安全评价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请各安全评价机构对在2011年度内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发挥技术支撑情况进行分析与整理,并编制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表(见附件1)和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送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秦晓伟,电话:010-84285160转605;
传真:010-84285160转606,邮箱:aqpjs@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11号5层(交通银行楼上);
邮编:100713。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