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网上公示表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

新郑市辛店镇

企业联系人

刘斌

联系电话

15038385564

项目名称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境内,年产300万吨。矿井主采二1煤层,兼采二3煤层。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为立井开拓,共布置四个井筒,即主井、副井、西风井和北风井。目前生产采区为11采区和12采区。矿井共有2个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个。

回采工作面分别为:11208采煤工作面和12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均采用采煤机落煤,刮板运输机、转载机和胶带输送机运煤,综采支架支护,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放顶煤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掘进工作面分别为:11204上底板岩巷、11204下底板岩巷、12205下付巷顶板岩巷和12205上付巷顶板岩巷。

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岩,耙斗装岩机装岩,皮带运输,工作面采用锚网支护或锚网喷支护。

现场调查人员

苏长富、

调查时间

2015年8月23日

采样人员

李红歌、安益智、宋中立、申会朋

采样时间

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

检测人员

胡新义、李郑营、杨宝成、廖云清

检测时间

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

企业陪同人员

刘斌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1、粉尘

本次检测与评价在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共设置6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点,检测结果,11208采煤工作面和12211采煤工作面2个检测地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粉尘性质为煤尘;12204上底板岩巷上掘进工作面、11204下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12205下付巷顶板岩巷掘进工作面、12205上付巷顶板岩巷掘进工作面4个检测地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粉尘性质为矽尘。

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煤尘的总粉尘浓度个体采样对象22个(9个工种),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煤尘的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共设置煤尘的呼吸性粉尘浓度22个(9个工种),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煤尘的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煤尘的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地点33个,检测结果显示12211采煤工作面、11208采煤工作面、地面螺旋筛处、转煤皮带机尾处煤尘的总粉尘及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与PC-TWA的比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超限倍数的要求。超标原因:以上地点设备运行时产尘较多,洒水不及时、积尘较多。

2、化学毒物

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硫化氢检测地点6个、一氧化碳检测点7个、二氧化碳检测点6个、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检测地点各5个、氨检测点4个,检测结果显示井上下生产系统空气中化学毒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或最高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3、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噪声检测地点34个,其中井下12211采面液压泵站、11208采面液压泵站、12205上付巷顶板岩巷掘进工作面风钻凿岩处、12205下付巷顶板岩巷掘进工作面风钻凿岩处、11204上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风钻凿岩处、11204下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风钻凿岩处、主井底皮带装载点、坑木加工房和地面原煤车间筛分处工人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除此之外,各检测点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工频电场检测地点1个,检测结果显示地面各电所变配电装置操作位置工频电场强度远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井下气象条件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地点气温和风速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高温、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湿式作业、机械通风、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综合防护措施,较大程度上控制了职业病危害暴露水平。在保证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并补充落实本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的条件下,职业病危害控制能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加强矿井防尘设施的管理,确保有效使用,教育监督接触粉尘危害的职工坚持正确配戴防尘口罩。对采煤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溜子司机、放煤工、筛分工等接触粉尘较多的工作岗位人员加强健康检查,并根据情况实行轮岗换岗作业。

2、为风钻工、液压泵工、皮带司机、筛分工等接触噪声的岗位职工配置耳塞等防噪声设施,监督其佩戴使用,对风钻工、液压泵工、筛分工等个别噪声较大的工作岗位实行轮岗换岗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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