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与建议:
郑州雅宝木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木粉尘、化学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乙二醇、丙酮、丁酮、环己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乙烯)、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手传振动)。预测建设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后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范围和水平:粉尘浓度:0.85~31.20(mg/m3)、喷漆处接触毒物浓度:苯:1.84~8.79mg/m3、甲苯:1.20~2.03mg/m3、二甲苯:7.47~47.41mg/m3、乙苯:5.24~15.59mg/m3、甲醛:0.067~0.171mg/m3、乙二醇:小于14.00mg/m3、丙酮:小于6.70mg/m3、丁酮:小于4.00mg/m3、环己酮:18.03~25.72mg/m3、乙酸乙酯:0.27~23.38mg/m3、乙酸丁酯0.27~25.31mg/m3、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小于0.0008mg/m3;噪声:岗位接触8h等效声级:81.8~90.3 dB(A)。裁剪和缝纫作业岗位预测岗位接触8h等效声级:75.4~76.8dB(A)。
建设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包括矽尘、水泥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毒物(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柴油等)、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工频电场、高温、低温、紫外辐射等)、职业心理紧张、视力紧张、不良照明、不良通风等,涉及到的接触人员主要为施工作业人员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监[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为“九、家具制造业”中“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郑州雅宝木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2]52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对总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物结构、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经费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设计,基本做到了总体工艺布局较为合理、工艺先进等。建设项目若能将建议书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补充措施予以落实,并在建成投产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防尘措施
(1)及时清扫地面,限制室内空气的流速,防止二次扬尘。
(2)雕刻机、裁板锯、锣铣机、排钻产尘处应设置吸尘罩,排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的圆形管道敷设。
(3)除尘的排风管道上应设检测孔、检修口、清扫口并保持畅通。
(4)木粉尘为爆炸性粉尘,排风除尘系统应采用防爆隔爆的设备。
(5)防尘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
(6)定期检修除尘设备,保证吸尘罩的风速,风量。
防毒措施
(1)类比企业喷漆处化学毒物超标,其没有设置封闭的喷漆室,喷漆室内防毒设施时间较长,没有进行及时的维修保养,通风量不足,新建项目喷漆间应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且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处风速不小于0.8m/s。
(2)通风设备和水帘等防毒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
(3)对防毒设施应定期检修或更换部件。
(4)喷漆房内作业人员的新鲜空气供应量
防噪措施
类比企业由于在减振措施时间较长,没有进行及时的维护,开料、锣铣、打孔、打磨作业岗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新建项目需对雕刻机、裁板锯、锣铣机、排钻进行隔离,加强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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