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其中硫化氢、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化学性有害因素,经现场检测发现,井下生产系统空气中化学毒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或最高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井上下共设置噪声强度检测点53个,对个别噪声强度高的作业场所进行了个体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各工种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个别地点噪声强度较高,分别为副井底泵房水泵处、洗煤厂跳汰机处、洗煤厂振动筛处、三号井主通风机处、三号井空压机房、新井瓦斯抽采泵站,应加强这些地方作业人员的防护意识。本次检测与评价共设置工频电场检测地点3个,检测结果显示各地面变电所变配电装置操作位置工频电场强度远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井上下共设置短时间定点总粉尘浓度检测点25个、呼吸性粉尘浓度检测点23个,各检测点煤尘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井上下共设置个体粉尘检测29个(13个工种),检测结果各工种接触粉尘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对机修厂机修工面部、眼部和肢体接触的紫外线辐照度进行检测,测量结果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本次井下气象条件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地点气温和风速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卫生要求。
评价结论:本次检测评价在上井下生产系统MZ101采煤工作面、MZ102工作面腰巷掘进工作面、地面储煤场共设置了3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点,结果显示3个检测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以上检测点粉尘性质为煤尘。
结合矿井当前生产状况,对其矿井井上下主要生产场所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的浓度或强度、气象条件等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地点岗位空气中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及化学性有害因素浓度和物理性有害因素噪声强度、高温、风速等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但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井下煤仓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接近职业接触限值;噪声作业场所中副井底泵房水泵处、洗煤厂跳汰机处、洗煤厂振动筛处、三号井主通风机处、三号井空压机房处、新井瓦斯抽采泵站噪声强度较高。 |